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關于代位繼承和轉繼承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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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繼承一直是一個經久不衰的話題,但是有一些復雜的情況考生容易迷惑,接下來給大家分析兩種特殊情形下的繼承:
一、代位繼承
1.概念:法定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應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繼承的遺產份額由其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2.代位繼承的特征:
①必須有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實。
②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
③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
④被代位繼承人必須具有繼承權。
⑤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方式。
二、轉繼承
1.轉繼承的概念:又稱為再繼承、連續(xù)繼承,是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死亡的,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來繼承的制度。
2.轉繼承的特征:
①轉繼承實際是兩個繼承法律關系。
②被繼承人的死亡時間必須早于繼承人的死亡時間。
③轉繼承的繼承人范圍包括死亡繼承人的全部繼承人,而不限于晚輩直系血親。
④轉繼承不僅適用于法定繼承,也適用于遺囑繼承。
三、轉繼承與代位繼承的區(qū)別
代位繼承和轉繼承都是因繼承人死亡無權行使繼承權而發(fā)生的、由繼承人的繼承人行使被繼承人的財產繼承,但二者之間存在明顯的區(qū)別。
1.繼承人死亡的時間不同:代位繼承是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或與被繼承人同時死亡;轉繼承是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在繼承活動開始之后,遺產處理之前死亡。
2.繼承的內容不同:代位繼承是繼承人的子女直接參與對被繼承人遺產的分割,與其他有繼承權的人共同參與繼承活動;轉繼承的繼承只能對其法定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進行分割,不能與被繼承人的其他合法繼承人共同分割被繼承人的遺產。
3.繼承人的范圍不同:代位繼承只能發(fā)生與被繼承人有直系血親或擬制血親的子女范圍內,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且不受輩份限制,均可成為代位繼承人;轉繼承人卻不僅限于有直系血親或擬制血親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范圍內,由于轉繼承是繼承繼承人的遺產,因此,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繼承權。
【例1】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遺囑,其個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繼承。乙與丁結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贍養(yǎng)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遺有房屋和現(xiàn)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
A.戊可代位繼承
B.戊、丁無權繼承現(xiàn)金
C.丙、丁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D.丙無權繼承房屋
【答案】AC
【解析】本題中,繼承人乙先于被繼承人甲死亡,所以甲的遺囑無效,轉為法定繼承。因此,乙的女兒戊可以代位繼承,故A項正確,B項D項錯誤;因為丁接替乙贍養(yǎng)甲,所以丁可以視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故C項正確。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AC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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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