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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寧波市象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1人公告

2025-08-21 15:48:11 |文章來源:象山縣人民政府-縣人力社保局|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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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我縣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政發(fā)〔2007〕109號)的有關規(guī)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

2025年象山縣事業(yè)單位共計劃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61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

三、招聘的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報考范圍:

(1)報考范圍要求浙江省戶籍或生源的,須具有浙江省戶籍(以2025年8月25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或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在浙江)。

(2)報考范圍要求象山縣戶籍或生源的,須具有象山縣戶籍(以2025年8月25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或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在象山)。

(3)部分招聘職位戶籍不限。

(4)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學歷或研究生學歷報考,戶籍不限。

2.截止2025年8月25日,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截止到2025年8月25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浙江或象山生源的畢業(yè)生、戶籍不限的職位除外)。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聘用單位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6.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fā)〔2015〕177號)規(guī)定,對有與領導干部(含事業(yè)單位負責人)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含事業(yè)單位負責人)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和對象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9年8月25日至2007年8月25日期間出生)。

2.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要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和專業(yè)要求(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和相應的專業(yè),須與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專業(yè)相符)。以第二專業(yè)報名的,其第二專業(yè)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定。

國內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在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在2025年9月30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上述時間,以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

國內2023屆、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可以報考“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職位。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畢業(yè)的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可以報考“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職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職業(yè)資格證書及日本語能力測試(JLPT)等級證書取得時間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25年8月25日。

四、報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25年8月25日9:00至8月29日16:00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bmxt.nbhr.org.cn/),點擊進入“寧波市部分區(qū)(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招聘職位條件中按類別設置專業(yè)條件的,其專業(yè)類別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未按類別或一級學科設置專業(yè)條件的,均為具體的專業(yè)名稱。以相似相近專業(yè)報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學所學課程表并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審核認定。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5年8月25日9:00至9月1日16:00

此期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5年9月2日9:00至9月2日16:00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四)繳費確認

時間:2025年9月3日9:00至9月4日16:00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bmxt.nbhr.org.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區(qū)(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人(浙價費〔2018〕21號)。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因指標取消而涉及的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予以公布。

(五)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5年9月18日9:00至 9月21日14:3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bmxt.nbhr.org.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區(qū)(縣、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登錄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及寫作,部分職位筆試內容為會計專業(yè)知識(含一定比例綜合基礎知識),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于2025年9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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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后,統(tǒng)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原則為:筆試合格分=該試卷考生最高得分×70%,如計算結果高于6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4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40分。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淘汰。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組織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

報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材料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戶口信息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在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對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七、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滿分2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按1:1的比例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亦相同的,則進行面試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八、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

體檢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疾靺⒄铡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聘用人員名單。

十、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如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聘用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

(二)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四)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面試對象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提交不參加資格復審書面確認書的,可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內提交的,則不予遞補。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體檢、考察和公示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但自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五)擬聘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自公示結束日起90天內由本人解決;90天內未解決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交流到縣外的,按我縣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聘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服務須滿5周年(含試用期)。

(七)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廣大報考人員不要輕信,切勿上當受騙。

(八)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政策咨詢電話詳見附件(工作時間開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74-89387516、89387515(工作時間開放),監(jiān)督電話:0574-89386360(縣紀委縣監(jiān)委第三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

(九)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2025年象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

2025年8月21日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5/0821/528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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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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